落户时遇到重税问题该怎么办?
社保和个税一直是落户上海的硬性要求,但如果在落户准备过程中,出现多家单位同时缴纳个税导致“重税”该怎么办?会影响落户吗?
简单来说,就是税单上在同一时期(同一月份)有两家及以上单位同时为你申报“工资薪金”个税的情况,我们称之为“重税”。
个税(个人所得税)的几种类型:工资薪金、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、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、承租经营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、利息股息红利、财产租赁、财产转让、偶然所得或其他。
在工作中,我们最常见的个税申报是“工资薪金”、“劳务报酬”。工资薪金就是我们常说的工资、薪金、奖金、年终加薪、劳动分红、津贴、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。
劳务报酬也称“服务报酬”,指个人独立从事某种技艺,独立提供某种劳务而取得的报酬,其与支付报酬的单位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。
正常情况下,每个人每月税单上只有一家公司以“工资薪金所得”的方式为其报税,而以“劳务薪酬”的方式可以有多家单位报税。
有多家同时缴税的情况,如果税单上雇佣公司显示的是“工资薪金”,其他公司显示的是“劳务报酬”则没有问题,反之,如果有多家公司长期同时申报“工资薪金”则有问题,需要合并个税或者进行年度个税清缴,否则影响落户!
如果是短期重税
1、如果是换工作导致的不会影响落户。
2、如果是因为兼职公司的财务错把“劳务报酬”当成“工资薪金”缴纳,由单位提供个税情况说明就可以了!
注意:如果是不知情或者被冒用报税导致“重税”问题,可以去税务局举报或者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申诉。
如果是长期重税
需要判断时间年限,以2019年为分界线:
a、2019年之前的“重税”,需要去现在就职所在地的税务局进行合并报税,将欠缴税款和滞纳金补齐,才能继续申请落户,且“重税”的这一段时间,不作为落户社保累计时间。
b、2019年之后的“重税”,需要在次年进行年度个税汇算清缴。
注意:年度汇算清缴之所以被称为“年度”,即仅限于计算并结清本年度的应退或者应补税款,不涉及以前年度,也不涉及以后年度,举个例子:2021年办理的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的是2020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。
如果你是上海、外地两份税单,那就不是重税了,而是两地用工嫌疑,这种情况也是无法落户的,大家要注意!最后陆老师提醒大家一句,社保和个税的缴纳只能是自己多上心,不要等到落户申请失败时,再来解决问题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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