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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落户常见的三种落户途径

2021-12-23 14:50 35
余老师:13072150631

 

途径一: 7年+中级职称(有职称者) 

 

1. 持居住证、社保缴纳、个税缴纳时间均满足累积≥84月。 

 

2. 劳动合同单位、社保缴纳单位、个税缴纳单位三者抬头一致时间段计入84月,否则扣除。(若不统一,原单位提供三统一文件、如外包、派遣等情况说明、资质证明、相关协议等)

 

3. 累积时间7年内前3年社保基数>1倍,后4年社保基数>1.3倍。

 

4. 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(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)以上职业资格,且专业、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。

 

5. 取得中级职称,并受聘在专业岗位。(如聘任表、聘书、岗位说明书)

 

6. 累积时间内年税应与社保基数、工资收入流水基本相符一致且合理对应。

 

 

 

途径二:7年+2倍社保(无职称者)

 

1.持居住证、社保缴纳、个税缴纳时间均满足累积≥84月 

 

2.劳动合同单位、社保缴纳单位、个税缴纳单位三者抬头一致时间段计入84月,否则扣除。(若不统一,原单位提供三统一文件、如外包、派遣等情况说明、资质证明、相关协议等)

 

3. 累积时间7年内前4年社保基数>1倍,后4年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>2倍。

 

4. 申报前36个月内居住证持证期、个税缴纳及社保缴纳(因转换单位造成的社保补缴不得 超过2个月),均必须连续无中断与补缴(待业也为中断),否则重新计算36月。

 

5. 累积时间内年税应与社保基数、工资收入流水基本相符一致且合理对应。

 

 

 

途径三:5年+3倍社保(科创岗位)

 

1.持居住证、社保缴纳、个税缴纳时间均满足累积≥60月

 

2.劳动合同单位、社保缴纳单位、个税缴纳单位三者抬头一致时间段计入60月,否则扣除。(若不统一,原单位提供三统一文件、如外包、派遣等情况说明、资质证明、相关协议等)

 

3. 自申报日起近4年内累计36个月本人社保基数≥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。

 

4. 需岗位说明书,要求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,经理、销售、人事、行政、管理等岗位不可申请。(专业最好是理工科)

 

5. 累积时间内年税应与社保基数、工资收入流水基本相符一致且合理对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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