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口应该如何迁入?
户口迁入时,持证人员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,凭《准予迁入证明》及《户口迁移证》办理迁移落户手续。
温馨提示:
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,涉及户口办理事项,如非紧急,可以暂缓办理;确属急需办理的,建议通过“一网通办”平台,按照提示先行上传材料,待公安机关预审通过后,会通知申请人至派出所窗口“一次性办理”。
合理安排办理迁沪落户手续,不必急于在上海和原户籍两地奔波。已取得上海公安机关开具的《准予迁入证明》,但由于防疫隔离原因过有效期的,可以在疫情结束后随时到公安机关换开《准予迁入证明》;已取得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《户口迁移证》,由于防疫隔离原因过有效期的,本市公安机关将予以认可。